央广网长春11月19日消息(记者刘雨晴)司法责任制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是司法领域的一项根本性改革。1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未来省法院将聚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这一主攻方向,在控好“权”、严追“责”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改革:

聚焦政治引领,完善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党组把握司法政策取向、审判工作导向的重要职能,加大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政治把关。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领域顽瘴痼疾。

聚焦权责一致,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全面推行案件“阅核制”,加强对院庭长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突出法官办案主导地位,推动合议庭成员履行法定职责、独立发表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专业监管功能,落实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部门的动态监督职责,完善全流程案件监管体系,实现对审判权的闭环式监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内、外部监督有机贯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裁判统一,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程序,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遵循执行权运行规律,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聚焦公正司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省法院出台的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在职人员任职回避、离职人员从业限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司法责任追究,落实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法官惩戒与绩效考核、员额退出、纪检监察等程序有机衔接。

编辑:张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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