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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启动

2016-07-19 11:40   来源:中国吉林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孙春艳 实习生 赵佳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 议精神,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弘扬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民族团 结进步典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推动吉林新一 轮振兴发展,7月11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范 围内启动“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主要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集体典型和个人典型,重 点是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先进典型。此次评选条件侧重七个方面,一是高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坚 决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活动,努力促进各民族大团结。三是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科技、教育 、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四是长期坚持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在 巩固边防建设,增进军民、警民团结、民族团结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五是在脱贫 攻坚行动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或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六是返 乡创业人员带领各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共同致富的典型代表。七是能够有 效解决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人口流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典型代表。

此次评选共设立四个环节:一是初选。在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人选中由初选评 审组根据事迹材料确定40名候选人。40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中国吉林网吉林好 人专题展示。二是票选。通过登录中国吉林网吉林好人专题和吉林好人微信公众 账号(jilinhaoren)对40名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三是复选。由组委会组织复选 评审组根据投票情况及评审组意见确定20名候选人进入终选。四是终选。省委宣 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组织成立终选评审委员会,从20名候选人中,最终确定 “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10名。

本次评选发布采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逐级发 布形式进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发布时间均集中安排在7月31日至 9月30日之间进行。评选结束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将于9月中下旬 在吉林电视台“吉林好人发布厅”举行“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发布会 ,为10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出的10名最美民族团结之星事迹将在中国民 族报、中国民族、民族画报和省内主要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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