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14:33 来源:中国吉林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依据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10月18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及《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长春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以下简称《乘车规范》),并于2020年3月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备案审查,同意印发。
目前,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交通局通知要求,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组织运营部门开展完成《乘车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确保运营人员熟练掌握规范具体内容。《乘车规范》实施后,旧版《长春市轨道交通乘车守则》不再执行。
《乘车规范》对乘客购票、进站、乘车等行为做出具体规范,也明确规定乘客乘车时严禁发生的行为。
下附最全规范条例。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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