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4月19日消息(通讯员 鄂惟佳) 4月17日夜,长春西站派出所民警历经7小时的昼夜时间,协外查获一起盗窃他人财物案件。
17日晚8时55分许,长春西站派出所接吉林站派出所协查通报称:G8032列车03车02D有一名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请求协助抓捕。接报后长春西站派出所副所长贾鹏在列车还有5分钟就要到站的情况下果断决策,立即部署并带领民警李铁,张晗利用列车停靠的1分钟时间将嫌疑人胡某成功抓获,并在其钱包内查获被盗人民币,经过讯问、看守等办案环节,在18日凌晨3时许移交于吉林站派出所。
经查,胡某于4月17日19时30分在吉林站内招商银行ATM机前,发现一张他人遗失在插卡口的银行卡,并且无需输入密码就可以直接按数取钱,胡某随即从卡内取走500元,并把银行卡折断扔在附近垃圾桶内。据该嫌疑人交代,她以为此做法只是自己捡到了500元,把钱还给失主就可以了,并不以为是违法犯罪,经过派出所民警对其普法之后,她才恍然大悟,并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此类案件是现代社会经常发生的,个别人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没有盗窃银行卡并输入密码盗走他人钱财,虽然没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此类做法却也构成了盗窃罪。长春西站派出所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利用他人遗忘的未退出操作系统的信用卡提现或转账构成盗窃罪,并警示大家在ATM机取款时及时退出操作,不要遗忘自己的银行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