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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出台二十条措施爱警惠警

2017-02-22 10:55   来源:央广网    打印本页 关闭

    

央广网长春2月22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公安厅出台爱警惠警二十条措施,提高民警职业待遇、关爱特殊民警群体、保护民警身心健康、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吉林省公安厅首先聚焦公安队伍管理改革和职业风险保护,强化了民警的职业保障。围绕核定职务职数、实施职务套改、组织考核晋升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具有公安职业特点的民警晋升和交流制度,开辟公安民警相对独立和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

  在全面兑现警衔津贴调标政策的基础上,吉林省将落实公安民警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执行标准。同时在落实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关公务员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吉林省由各级公安机关再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为民警提供多重风险保护。吉林省还将落实民警休假休息制度,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民警休假。对在重大安保任务和重大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警,将与功模民警一并安排休养。

  针对特困民警,吉林省实施“千名困难民警帮扶计划”,每年在全省公安机关确定1000名大病特困民警,由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开展精准帮扶。对困难民警子女,吉林将实施“百名特困民警子女助学计划”。

  对因公牺牲和负伤民警,吉林省将完善抚慰政策。对功模民警,将落实记功授奖仪式制度、休养制度。对伤残民警,吉林省每年将重点帮扶100名困难伤残民警。每两年组织一次健康疗养,不能参加疗养的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发给一次性补助金。

  针对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吉林省将建立走访慰问、体检、疗养及子女助学、子女夏(冬)令营等制度。对长年两地分居民警,将实施“团圆计划”。对未婚和无房民警实施“鹊桥计划”和“安居计划”。

  吉林省公安部门还将落实全员体检制度,建立民警个人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诊治各类疾病。同时组织开展 “关爱民警健康基层行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民警健康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因公负伤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另外,吉林省还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民警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吉林省还将执法记录仪列入民警必配范围。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配发范围和标准,探索建立按需申领模式,最大限度满足民警实际需求。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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