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1 10:10 来源:中国吉林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吉林分网长春10月20日消息 长春市宽城区教师代表通过省长公开电话反映拖欠工资问题。近日,省教育厅作出答复。
答复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08]32号文件规定,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项目标准为: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统一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人发[2002]7号)规定的国家工资项目标准,具体包括在职人员职务(等级)工资两年一次正常晋升档次欠发部分、国家调整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欠发部分、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欠发部分等;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欠发部分。长春市宽城区的教师代表反映的宽城区政府拖欠的阳光工资不在此次补发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范围内。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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