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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建立“开户黑名单”制度

2018-06-19 12:16   来源:央广网--中国经济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国结算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知》不仅加大了对违规使用他人账户的自律管理力度,更首次提出,对于账户出借人也将采取限制新开户的自律管理措施。

  据了解,中国结算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了账户实名使用管理:一是建立“开户黑名单”制度,在目前对违规账户采取“限制使用”“注销”措施的基础上,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中的账户出借人和借用人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户措施,并要求上述涉案主体在限制期满后12个月内必须临柜方能办理新开证券账户手续;二是将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账户出借人和借用人列为实名制重点关注对象,设置为期24个月的重点关注期,将涉案主体名下全部证券账户纳入重点关注范围;三是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账户实名使用的管理责任,要求证券公司对列入实名制重点关注的账户实名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使用他人账户的自律管理力度,并首次对账户出借人采取限制新开户自律管理措施。此举不仅大大增加了账户出借的违规成本,更让投资者明白,出借自己的账户也是违规行为,会给自己今后的账户使用带来不利影响。

  他同时表示,下一步,中国结算还将不断完善账户实名制配套制度,持续加大对账户借用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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