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论坛
中广邮箱

加入桌面 | 设为首页 | 天气预报 | 节目时间表 | 网站地图RSS定制

吉林分网

焦点新闻 | 今日吉林 | 财经 | 文化

 首页 > 成才 > 正文

长春朝阳法警:文化育人铸警魂

2016-07-27 12:31   来源:央广网    打印本页 关闭

    

  央广网长春726日消息(记者 于中涛 通讯员 辛江)近年来,长春朝阳区法院围绕争创全国优秀警队工作目标、坚持文化育警工作思路,致力于发挥先进法警文化的教育、引导、凝聚、激励功能,通过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为制、定型为物的方式,务实打造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朝阳法警队伍,使得文化建设与素质提升相得益彰,硕果累累。

  长春朝阳区法警大队成立于2002年,建队之初只有法警2名。发展壮大至今,已拥有在编干警8名,聘用制人员8名,安保人员16名,年提押人犯超过千人。

  警队坚持注重加强党团建设,发挥党的政治思想传统和工作优势。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干警党性修养,锤炼意志品质,升华精神境界,进而强化警队的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服务意识。坚持政治每周五理论学习日的制度,注重学以致用,使法警的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构建法院文化精神家园,用文化育警的方式提高警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主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养无私、无畏、果敢、勇毅的朝阳司法警察精神。通过坚持教育培训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法警文化渗透到干警的言行举止中,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法警大队就是法院的窗口,法警的言行代表着法院的素质和形象”。无论是在安全检查、来访接待还是在押解值庭的过程中,都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文明执法,用实际行动树立司法警察严格执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文明。

  规范日常管理,着力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文明用语规范、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奖惩规定、学习日制度、训练日制度、派警、值班、枪支管理、处理突发事件等规章制度20余项,涵盖队伍管理、警令实施、监督考核等方方面面,通过规章制度增强法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制度的完善,管理的严格,使法警支队形成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管理秩序。建队以来,没有责任事故发生、没有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没有涉枪、涉弹事件发生。

  2016630日,最高院警训处副处长徐智超会同四川、湖南、宁夏、浙江高院法警总队一行23人,在吉林高院法警总队总队长耿若原、副总队长王军、长春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邵杰、政委曹青山的陪同下,来院视察指导工作,对司法警务工作、警队文化建设给予了较高评价,并希望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加强交流和推广。

  文化建设的魅力,在于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朝阳法警文化已融入了每位干警的精神血脉,这既需要先进观念的引导、思想的灌输,也有赖于文化环境的熏染、集体品格的养成。朝阳法院的法警文化建设刚刚起步,取得了点滴成果,受到了最高院、省、市法院领导的认可和兄弟法院的赞誉,下一步朝阳法警将以丰富法院文化内涵、拓展文化建设载体、提高警务工作水平方面为着力点,继续谱写朝阳法警文化新篇章,奏响服务法院中心工作的更强音。

责编:王永珍

中央台简介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我要纠错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版权声明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客服热线:010-86093114 400-668-0040 传真:010-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