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珍
看了一则“市民维权”的报道,竟然让我愤懑得犯了胆结石之痛,一点儿都不夸张,与此同痛的竟大有人在。
报道称:两名女孩从朋友处得知,张某急于低价出售自称是从商场偷出来的名牌化妆品,价值1000多元的化妆品只售几百元。于是二人先后共买了1000多元的化妆品。(如此明目张胆购得赃物?因为只有相信此化妆品是赃物的同时,才能对它价格的便宜幅度深信不疑。“赃”字明确解释为贪污受贿或偷盗所得的财务。这应该是上小学时候就学过,能够达到自主千元消费水准的二位,恐怕绝对初中毕业了。)然后是她们拿着买来的化妆品,向专门经营此种化妆品的商场美容顾问咨询后,发现是假冒产品。(去商场咨询也是怀疑自己何德何能一口就吞到了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或者忽然醒悟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假设,此化妆品不是假货,又刚好是此商场丢失的商品,这将是一个怎样极端的讽刺!二位的脸皮连同标志着现代文明的化妆品将何去何从、何处置放)。
于是,两名女孩以还需要化妆品为由,将张某约出(应为骗出),又是在朋友帮助下,将前来送货的张某抓住并报警。接下来自然是张某必吃“官司”,两名女孩收回1000多元钱款。
报道中两名女孩此举竟成为设“计”擒骗子的“市民维权”?!如果二位确是高尚之人,有意如此放长线钓大鱼地抓骗子,倘若此骗子见好就收,一去不返,联络他时拨了个空号电话,既没发票也没有正常的消费地点,那又如何“维权”?该种市民如此“维权”,那么人们但买赃物又何妨?
我的大脑一片阴霾,冷汗袭过莫名地后怕,这种纯粹地因为贪欲而泯灭了善良与爱心的任何人,当其他欲望来临的时候,还能恪守人格与道德的圣洁吗?!那泡在瓶子里的太监们的“命根子”究竟能不能证明皇帝妻妾们的贞操?!在无数个吃了贪欲之亏的故事里,又有多少幸运的和不幸的人去惭愧、去沉痛、去反思?!“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事情,想想就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活该!难怪我脑海里一直盘旋着鲁迅老前辈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和九岁的女儿只讲了一遍这个故事,她幼稚的小脸仰起来说“妈妈,阿姨不买就好了,坏人就骗不来钱了!”听听,汗颜的同时,你是否有一种良知的感动!
咳!一群混蛋还不说,真真腌臜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