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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37条政策助力个体转型企业

2018-11-05 10:15   来源:中国吉林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成长、发展壮大。11月1日,我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正式发布实施。

  《意见》分别从支持对象、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不动产登记等共10个方面37条出发,全力助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厅长林玉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意见。在企业所关注的税收方面,“个转企”商户可获得企业所得税优惠,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返还工会经费,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7条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我省在“个转企”支持政策中还率先提出: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运用省级3类专项资金支持“个转企”,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个转企”小微企业免收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个转企”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等“优惠干货”。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刘顺昌会上介绍,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登记方面,允许企业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和保留行业特点。在住所登记方面,企业注册时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转型后入驻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试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于提交场地使用证明。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已经发展到219.04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67.53万户,占比高达76.48%。这样的市场主体规模,客观上具备了集中组织“个转企”的物质条件。未来,我省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一大批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特别是公司制企业,整体实现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的目标。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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