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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院首次增设“法官助理导师制”

2017-05-22 10:28   来源:央广网    打印本页 关闭

    

央广网长春5月20日消息(记者于中涛 通讯员张玉卓 王长安)5月19日下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第二批学员结业、第三批学员拜师仪式。17名青年法官经过法官导师两年来的言传身教,迅速成长成熟,司法能力明显提升,并以优异成绩结业。24名青年法官和19名法官助理拜师仪式同日举行。

  近年来,长春中院将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全科型法官作为“一把手工程”,遵循司法人才培养规律,制定实施优秀人才个性化培养计划,为青年法官量身打造成才路径,搭建成长平台。青年法官导师制便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几年的实践,这一制度传承司法经验、培养青年法官、提高司法能力的作用日益凸显。通过随案指导、日常辅导、阶段讲评和结业考核,导师亲自带领青年法官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观摩青年法官庭审、指导修改裁判文书、适时进行思想交流,从具体技能、法律思维到品德修养给予全方位的辅导。

  按照长春中院制定出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学员学分考核细则》,青年法官导学周期为二年,设1000分学制。以学分为依据,总分600分以上的学员,可以申请结业。政治部对法官学员的政治素养、审判实务、课题攻关等八项指标进行考核和汇总,对法官学员的学习工作成绩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与以往不同的是,长春中院今年开创性增设“法官助理导师制”,让助理人员也能参与这项学习机制,通过一对一的导学,不断提升司法实践能力。

  同日,青年法官学员和法官助理学员拜师仪式在会场举行。在优雅的弦乐声中,学员向导师敬茶。导师代表邵坤和学员代表杨帆分别作表态发言。

  邵坤法官承诺从三方面做好传承工作,以苦为师,先行示范;以德润身,言传身教;以学为乐,教学相长。最终实现司法技能接力和司法底蕴传承的无缝对接,使法院的好传统、硬作风、厚底蕴能够新故相推,日生不滞。

  青年法官杨帆表示将继承和发扬前辈学员的优良品质,珍惜这次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思考,尽快提升审判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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