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7 15:08 来源:通化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本报讯(宋立刚报道)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化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组织开展第四届“通化骄傲”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本届评选设置三个奖项,分别是“通化骄傲”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通化好人”、“通化好人集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至7月为评选活动启动推荐阶段,由活动主办单位面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印发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择优推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好人典型,在《通化日报》、通化广播电视台开设“通化好人”典型专栏,营造每周都有好人典型事迹宣传的氛围。7月至8月为投票考核评定阶段,由活动主办单位成立“通化骄傲”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市文明办承担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采取实地考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媒体公示投票等办法,组织评选。9月至10月为表彰宣传阶段,召开第四届“通化骄傲”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10名第四届“通化骄傲”道德模范、10-20名提名奖和50-100名“通化好人”、10个“通化好人集体”进行表彰。
“通化骄傲”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从2008年开始正式启动,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出的模范均来自于最基层的普通群众和集体。截至目前,共评选出“道德模范”36人,“道德模范提名奖”50人,“通化好人”100人,“通化好人集体”10个,其中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4人、“吉林省道德模范”4人、“吉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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