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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实施长春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

2017-02-06 15:38:00来源:中国吉林网

为保证长春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适应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日,长春市政府公布实施长春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长春市中心城区Ⅰ级:一类商服地面地价为14028元/平方米;一、二类住宅地面地价为6080元/平方米;一、二类工业基准地价为3250元/平方米。

  关注一: 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指在土地定级范围内,在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类、等)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以某日为估价基准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完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开发费和土地出让纯收益,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包括一类区域价格和二类区域价格。其中,一类区域价格指商服用地区段路线价,即各级别商服用地路线价区段临街宗地完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平均价格;二类区域价格指一类区域以外的,各级(等)别商服用地的平均价格。

  土地出让纯收益指土地定级范围内,级(类、等)别分用途或商服用地区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政府平均纯收益,是政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的增值收益。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指各级(等)别工业用地完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最低价格。

  土地租金标准指各级(类、等)别分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租赁期限内的土地纯收益。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平均分摊的土地价格。

  关注二:2015年10月8日位估价基准日

  估价基准日:2015年10月8日。

  用地类型:是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3大类,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中其他建设用地与上述基准地价用途进行衔接。各用地类型名称和内涵,遵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规定。

  平均开发条件:中心城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燃气、通热力)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外部乡镇为宗地红线外四通(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平均容积率:中心城区商服用地为3.0,住宅用地为2.0,工业用地为1.0。外部乡镇商服用地为1.5,住宅用地为1.0,工业用地为1.0。

  出让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综合用地50年。

编辑: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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