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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015年度出租车“油补” 12月20日起发放

2016-11-22 09:27:00来源:中国吉林网

近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2015年度出租车“油补”将于12月20日发放。

  各企业应于2016年11月18日携带U盘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管局315室领取2015年补贴资金数据,经复核后,于2016年11月21日16时前上报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管局315室。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和上报数据的企业,按照《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组织协调和维护行业稳定项目分别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为便于统计,2015年全年(按360天计算)正常营运车辆每台补贴资金21430.80元,每月补贴资金1785.90元,每天补贴资金59.53元, 运营时间不足一个月,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实际营运天数为准。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13日为出租汽车补贴资金数据公示期,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登录长春信息港和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自行查询,也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院内公示栏查询。

  2016年12月20日通过吉林银行一次性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持有银行油补卡的补贴对象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取款。补贴资金发放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4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为保障补贴对象及时、足额领到补贴资金,设立监督电话:0431-87691234。(中国吉林网记者 王小野)

编辑: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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