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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2016-11-07 12:29   来源:吉林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吉林日报讯 魏静 记者 陈沫 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力度,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长春海关决定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从11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将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单位、集贸市场、宾馆酒楼、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养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加大对走私、贩卖、加工、制作、销售和非法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各个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宾馆、饭店等无证或证照不全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特别是对无证经营活体鸟类的摊点,要坚决予以没收、清理和取缔;对含有羚羊角、虎骨、豹骨、象牙、犀牛角、熊胆粉、穿山甲片、稀有蛇类等成分的药品、保健品及其他制品,没有在最小包装物上粘贴“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一律下架。

  省林业厅野生动物违法案件信息举报电话为0431—88627528,0431—88626649,欢迎广大读者及时提供身边线索,共同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

责编: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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